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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7-03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 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件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第四条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可申请绿色通道。

第二章 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缓交学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第六条 院系审核:各院系分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复核学生信息后,签署意见,加盖院系公章,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七条 分管领导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将申请表送至院计财处办理缓交手续。

第八条 学生入校后,各院系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生资助体系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后续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通知学生及时缴交学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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