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学校(三元校区、生态新城校区)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加挂人民武装部和征兵工作站两块牌子并承担相应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安全保卫工作
1.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条例》和《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总结年度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2.积极做好校园维稳工作,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做好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及非法宗教活动,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3.落实人防、物防和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范盗窃、火灾、破坏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4.负责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院系开展综治创安活动;
5.负责校园治安防控工作,制定并执行门卫管理、治安巡逻、重要部位守护等制度,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控措施,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工作,及时督促各单位整改各类治安防范漏洞,预防和打击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维持校园良好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各类治安、刑事、政治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学校师生户籍迁移、校园内重点人口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来校重要来宾、首长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全校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密制定并执行各类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安全。
6.定期主持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检查;
7.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校园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校园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检查、指导和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防火工作情况,及时督促各单位整改各类火险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8.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园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范校园交通管理,及时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和整治各类交通违章行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有序。
9.负责学校政保工作,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组织以及民族分子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及时收集掌控各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动态信息,妥善处理各类敏感突发事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内部矛盾纠纷,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做好校园网络监管,及时发现、封堵和处理校园网络各类有害信息,防范恶意炒作校园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站)工作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武装部工作计划,并抓好检查落实。
2.做好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组织做好大学生征兵和退役复学的协调服务工作。
4.做好学校复、转、退伍军人和预备役有关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民共建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7.做好学校的人防教育工作,制定全校的战时人口疏散方案。
(三)完成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