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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次数: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三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常抓不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立足防范,做好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校园内。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平时强化安全教育管理,落实各部门职责,加强检查监督,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与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搜集上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依法处置、完善制度。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本着及时平息事态,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处置、及时整改教育的要求,积极、稳妥、迅速地解决各类事件,不留后患。要结合学院实际和上级要求,加强监控,完善相应的预防、处理、整改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性罢课、罢餐、罢考、绝食、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传销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校内械斗、打、砸、抢、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所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后勤供电、水、气等设施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
4.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对师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主要职责
学院成立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委员
成员: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团委、二级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办公室主任余辉文(兼)。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1.对全院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统一决策、指挥、组织、协调,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负责对下列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直接指挥处置:
(1)校内发生1例以上国家发布的流行疫情,发生1人需住院治疗或3人以上群体轻度食品安全事件;
(2)校内发现各类影响稳定的政治类事件苗头;
(3)校内发生1人重伤或死亡,2人以上较重伤害(住院治疗),5人以上一般性伤害,集体性械斗及其他性质恶劣的治安案件;
(4)校内发生人员严重伤害、火灾火情或财产损失达万元以上设备事故、被盗事故。
(5)校内发生或有迹象表明将发生自然灾害事件;
(6)发生1人以上教工因公严重伤亡事故;
(7)本院师生院外发生伤亡等重大治安案件。
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影响不大的安全事件,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及时收集信息,上级规定必须上报的重大事件经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批准后按规定渠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上报。
4.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决定向上级请示汇报,并积极协助上级司法机关等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5.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防疫、防中毒、防治安案件、防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机制保障。
四、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1.建立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情分析、加强网络监控,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加强对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对出现的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言论、动向和事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2.全体师生对发生的公共事件都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接报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3.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班主任、辅导员、系领导、保卫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4.及时向110、120请求援助,尽一切力量平息事态,抢救受伤师生,保护好现场,对肇事者、责任人进行有效控制。
5.加强对宣传、舆论的引导,特别加强对网络、广播、电视、刊物的监控,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消除不良影响,确保网络安全。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事故灾难事件应急处置
1.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平时要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保障校园建筑、设施设备、消防、交通设备等安全良好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2.发生突发事故灾难,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开展自救工作,设置安全隔离带,控制事态发展。
3.及时向110、120、119等部门请求援助,专业救援部门到达后,主动提供信息,积极配合救援,妥善安置伤病员。
4.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科学处置,密切关注连带建筑、设备安全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5.保护好现场,对肇事者或责任人有效控制,积极协助司法部门开展调查。
6.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或有可能带来人身危害的救灾工作。
7.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后勤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流行疾病防控、饮食安全的宣传、教育制度,加强监控,落实责任,严防流行疾病发生,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发现有传染病症状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技术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3.发生特殊传染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请疾控部门援助,通知家长、家属送定点医院诊治。医务室组织进行消毒灭菌,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病情扩散。
4.校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停止食堂、饮食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后勤临时供应保障措施,及时向120请求援助并向疾控部门报告。
5.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医院救治,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疾控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正确引导师生心理,消除不良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七、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2.针对我院所处地理位置实际,特别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灾害地段,开展生命线工程等应急保护工作。
3.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自救自护工作,妥善安置灾民,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把握舆情,按规定发布客观准确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校园安定稳定。
八、附则
1.在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3.本预案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原《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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