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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防汛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浏览次数:
 
     
 

闽教安〔2016〕1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暴雨多发频发,气象部门已发出暴雨四级预警,预计未来几天我省北部地区仍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汛期不良气候极易导致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危及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从5月8日泰宁县山体滑坡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防汛防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针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及重要场所,如:人员密集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地处低洼地带和与护坡、挡墙相邻的校舍,已改变功能超负荷使用的校舍,C级以上危险校舍,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围墙、道路、下穿隧道、燃气管道、供电线路基础设施;易受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威胁的地方;学校在建工地的深基础开挖、建筑脚手架、施工车辆安全防护;以及校车安全等。

  二、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灾救灾方针,把汛期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作为加强当前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有效手段,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班会课、宣传挂图、板报专栏、横幅标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生上下学途中和在校期间防汛防灾知识,切实提高师生防汛防灾意识。各地各校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针对汛期可能引发的灾害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邀请水利、地质、气象等部门专家指导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在灾害发生时能够科学避险、安全撤离。

  三、要强化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确保发现险情及时、准确报告省教育厅总值班室(电话:0591-87822232,传真:0591-87870590)和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电话:0591-87091303,传真:0591-87824522)。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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