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08年秋季学期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管理,更好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学生申请、报酬发放等工作都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执行,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用工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二、各用工部门岗位申报要以系或处室(馆、中心)为单位进行,各单位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各用工部门在岗位聘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一个学生只能聘任到一个岗位的要求(岗位不得兼任),对兼任岗位的学生学校只按一个岗位发放勤工助学金。
四、各用工部门应加强勤工助学学生的岗位考勤,确保学生按时到岗,严格考核。每个岗位的用工时间一般掌握在5小时/周,勤工助学金150-180元/月•人,各用工部门可据此安排学生适当的工作。对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五、学生资助中心将对各系、用工部门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岗位无效。请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完成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10月10日学生资助中心将在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网站上公布。
六、各系要按用工要求及拟定勤工助学岗位名额报送学生岗位安排表(见附件1、2),报送纸质与电子报送的学生岗位务必须吻合,否则,因此导致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引发问题由系里自行负责解决。
十、未明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282971。
附:1、各系勤工助学岗位名额
系部 |
勤工助学名额 |
经管系 |
9 |
机电系 |
6 |
轻纺系 |
7 |
人文系 |
3 |
医护系 |
5 |
合计岗位数 |
30 |
2、
各系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xls
学生资助中心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