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妥善解决新资助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办实办好,资助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系大中专(含校外教学点)。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
各系是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是否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建立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确保各项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系助学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要点
(1)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是否规范;
(2)大专各项资助政策是否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和评审细则,是否实行公示;
(3)2007年大专资助人数、资助金额情况;
(4)2007年中专国家助学金发放到一、二年级学生数、发放金额情况;
(5)是否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存在克扣行为。
(6)在助学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及时。
三、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1、人文系、经管系3月5日上午;
2、轻纺系、机电系3月5日上午;
3、医护系(含校外点)3月7日下午。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团学处资助中心
二OO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