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馆:
为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07]32号)文件和学院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如下:
组长:叶良茂 副组长:陶榕、余辉文
成员:张勇、赖焕标、范作闽、褚智江、陈国红、游崇进、蔡维灿、张淑云、谢寿星、谢小琴、余志嵩、高明华、陈晓兰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勇兼任主任,高明华、陈晓兰兼任副主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和管理全院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认定工作。各系、各年级学生资助工作认定机构、评议机构的组成及相关事项仍按《关于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认定机构的通知》(明职院[2007]7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