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2012-2013学年度全院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12-2013学年教职工评优工作方案》进行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年度评优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2012-2013学年度全院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12-2013学年教职工评优工作方案》对本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和年度评优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在6月18号前到人事处503室领取考核表及相关材料。
2、 各小组将考核和评优情况应在7月5日前以书面意见报人事处,人事处将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