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学校主页 部门首页 机构简介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医科清风 党纪法规 以案说纪 警钟长鸣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今天是:
 
  三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00:00   浏览次数:
 
     
 

为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基层党风廉政生态的不断好转,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六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1、梅列区农业局农机管理站站长林平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经查,林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大棚补贴审批、验收事项中提供便利,并收受贿赂共计16.74万元。2014年12月,林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2、大田县财政局采购办科员吴正忠利用职便收受回扣问题。经查,吴正忠利用在大田县财政局任职的工作便利,在办理有关村向上争取资金时,从中收取回扣。2014年12月,吴正忠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3、清流县龙津镇城南村书记汤瑞华贪污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经查,汤瑞华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发放土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签订虚假征地协议,从中套取征地补偿款;此外,汤瑞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7万余元。2015年4月,汤瑞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4、尤溪县联合乡联合村村委会主任谢邦钦套取灾后重建、农村厕改资金等问题。经查,谢邦钦在协助政府从事农村厕改项目及灾后重建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安置房补助金,套取厕改项目经费并予以私分。2014年6月,谢邦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

5、宁化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伍秉华贪污灾毁耕地复垦专项资金和受贿问题。经查,伍秉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以练畲村灾毁耕地复垦的名义骗取上级专项资金,用于其个人公司的日常生产开支;伍秉华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各村好处费共计5.29万元。2014年11月,伍秉华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6、建宁县社保中心主任黄景容滥用职权问题。经查,黄景容利用审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为其不符合条件的母亲、岳母以及朋友的母亲等三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给国家社保基金造成损失。2014年11月,黄景容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半年。

通报指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我们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切实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细化责任,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整治,切实解决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立起来、严起来,紧扣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医保低保、旧城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反制度规则,以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三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http://www.smcdi.gov.cn/ywkb/20150508/744400001.shtml)

 
     
 
上一篇>>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下一篇>>我省一校长公务接待违规受处分
 
[打印]   [关闭本窗口]

 


 电话:0598-8282710 8220943 E-mail:jwbjcs@smykzy.cn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版权所有©2010保留所有权利
 建议浏览环境:IE10.0以上版本,1280×960分辨率或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