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福建省大田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1.大田县林业局前坪林业工作站站长章华质私车公养问题。经查,章华质在任前坪林业工作站站长兼前坪乡森林保护协会副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间,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私家车维修、保险、购置税等费用,共计38448.92元,违规在前坪乡森林保护协会财务账上报销。2017年4月19日,前坪乡纪委决定给予章华质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承担私车公养的费用。
2.大田县谢洋乡仕福村党支部书记林起聪、村委会主任林起库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林起聪、林起库在分别担任谢洋乡仕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间,先后三次违规组织村两委成员在大田城关聚餐,并将用餐费用计2362元在村财报支。2017年3月31日,谢洋乡纪委决定给予林起聪、林起库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个人承担违规公款吃喝的费用。
通报要求,端午节临近,各级党组织要锲而不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教育监督,以鲜活的案例时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强化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节日期间以节日费、慰问金、劳保费等巧立名目违规发放福利、公款购送节礼,以及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大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