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工资发放银行已变更为市农业银行,工资发放卡及存折需重新开户,请所有教职员工包括临时工及外聘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把联系电话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各处、室、系把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集中收齐后于2月25日前交到学院财务科,以便三月份工资能及时发放。
院办公室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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