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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课堂教学专项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2        访问次数:1074

闽教高〔2009〕22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课堂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闽教高〔2007〕48号)和《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59号),建立健全我省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促使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课堂教学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目的

通过抽查,深入客观地了解各高校课堂教学的真实状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订改进和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督促和引导各高校切实重视、规范和改进课堂教学,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抽查范围

全省普通本专科高校、独立学院。

三、抽查内容

课堂教学抽查主要是检查和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的授课教案、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效果和组织实施以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方面。

四、抽查方式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不定期深入全省高校随机抽查,按附表要求对抽查的每一堂课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同时,开展访谈或学生问卷调查等工作,形成对高校课堂教学情况的总体评价。

五、抽查结果及处理

1、我厅向各高校反馈抽查情况及专家评价意见,必要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高校通报。

2、抽查结果将作为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精品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等项目建设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3、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高校,限期进行整改。

4、对责令整改的高校,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随机复查,对课堂教学效果仍然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其它要求

1、各高校必须建立健全校内质量监控体系,切实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全程监控,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课堂教学的规范有序。

2、各高校应积极配合做好课堂教学随机抽查工作。根据课堂抽查工作的需要,专家有权调阅高校任何教学档案。

抽查工作由我厅高教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龚森,联系电话:0591-87091312。

附件:福建省普通高校课堂教学专项抽查专家听课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福建省普通高校课堂教学专项抽查专家听课表

开课高校: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课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授课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 □女 年龄层次:□老(55岁及以上)

□中(36-54岁) □青(35岁及以下) 授课班级:

职称层次:□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是否迟到:□是 □否 学生到课情况:应到_____人,实到_____人,迟到_____人

评 价 项 目

11

课前准备充分,有关教学资料的准备符合要求和规范。

22

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33

教学基本功扎实,讲课有感染力。

44

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深入浅出,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55

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理论能够联系实际。

66

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

77

本科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高职高专教学内容能及时汲取企业进步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

88

注意启发学生思考和联想,给学生以创新的启迪。

99

能有效调控课堂秩序,并通过适当互动,调动学生学习情绪。

110

能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课堂教学总体评价

对课堂教学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专家签名: 听课时间: 日 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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