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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先行单位
 
     
 
发布时间:2017-07-02        访问次数:977

3月3日上午,市综治委召开2009年度市区单位创建“平安先行单位”活动表彰大会暨2010年度综治责任书颁发仪式,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先行单位。

学院组建以来,把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综治责任书和创建“平安单位”的要求,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综治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措施,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持了校园思想政治稳定,治安形势良好,未发生师生员工违法违纪的良好态势,为学院的改革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学院组建当年就被市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表彰为先进单位,2006年起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单位”创建先进单位。(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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