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表彰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福建省优秀教师、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闽人发〔2010〕138号文),其中我院蔡维灿同志被授予“福建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党委宣传部 陈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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