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3月24日下午,我院在七楼会议室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院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了签订仪式。
会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洪宪平传达了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了2010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了2011年工作任务。洪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加强中职国家资助金监管,规范服务性收费、代办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加强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要强化校安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制。
党委副书记、院长叶良茂与各职能部门、党支部责任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叶院长就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新规范、新要求;二是要建章立制,力争做到廉政工作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相融合、相促进;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叶院长还传达贯彻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第二十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党委宣传部 张爱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