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85号文件),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院改革发展,市政府近期发函商请省教育厅将我院列入高职院校改革发展试点。4月18日,省教育厅正式复函,支持我院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中期选拔”、高职单招、注册入学、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条件等高职教育改革试点。(办公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