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纪工委《关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明教纪工〔2013〕10号)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会员卡的清退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清退认识。在收到文件通知后,我院稳妥做好宣传工作,深刻领会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目的意义,统一对清退工作的认识,增强清退的自觉性和严肃性。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好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使专项清退活动全面、深入、有效的开展。将文件、填报表格印发给各部门、系,由各部门负责人、系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会员卡清退工作,要求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正科)据实填报,并对填报情况认真审核后上报纪检监察室。
三是严肃清退纪律,清退效果良好。从清退会员卡的情况看,我院清退对象共40人,均无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会员卡的行为,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清退活动的开展,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维护了自身廉洁的良好形象,在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发挥了表率作用。(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