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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2        访问次数:571

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参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有关做法,我院开展了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按首次填报的要求,每名科级干部均要如实完整填写2015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目前,全院52名科级干部均已完成个人事项的填报。此次填报,是我院科级干部的首次填报。

十八大以来,党对干部的监督力度空前加大。仅2014年,我院根据上级要求,就开展了“三超两乱”(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配备干部、乱设领导职务、乱立机构名目)、干部任用、“裸官”、企业兼(任)职、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方面的排查。今后,我院仍将继续开展干部监督工作,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党工部 赖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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