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我院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大会。大会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陶榕主持,全院教职员工、部分学生代表参加大会。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勇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了说明。《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人所负责部门及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方式。明确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挂点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履行行政职责,更要履行党内职责,要督促分管部门、挂点系(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各系(院)、各处(室、部、馆)行政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系(院)党总支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四个亲自”,切实把“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院党委书记王怀毅与各党总支书记、各系(院)、各处(室、部、馆)行政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王书记要求,一是全体教职员工要时刻保持清醒,认清形势,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新要求。二是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部门领导既要抓好业务也要带好队伍,把工作落实到位,不要陷入形式主义。三是做事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要胆大妄为,不能粗枝大叶,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承担责任将学院今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还聘请了新一轮13位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监督员,聘期两年,并明确了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纪检监察室 张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