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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五•一”期间廉洁教育
 
     
 
发布时间:2017-07-02        访问次数:561

4月23日,党委副书记、院长陶榕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副院长、院长助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院长、主任、教辅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勇通报了福建省近期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学习传达了省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五·一”通知精神。

他要求,一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签订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负责,确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要加强廉洁教育,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学习,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在重要时间节点上更要心存畏惧,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自觉遵守“六个严禁”。二要严格执行“两办”“十个严禁”及中共福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六个不准”文件精神,严防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和“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三要进一步落实好明职院纪〔2014〕2号文件精神,切实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三明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规范做好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四要认真做好省教育厅开展的“五个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和王书记的批示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会上,还对办班等有关事项的职能部门审批、纪检监察备案事宜作了说明。(纪检监察室 张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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