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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部署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2        访问次数: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就节日期间如何做好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月24日,我校在校长办公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反腐办《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闽委反腐办〔2015〕8号)精神,并根据省委反腐办、省教工委和市委反腐办文件精神,于12月25日制定印发我校《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重申并强调了“九严禁、两坚持”要求,对我校“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要公私分明。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

要崇廉拒腐。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

要尚俭戒奢。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要吃苦在前。坚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切实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通知提出,各党总支和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单位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负起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进上级党委部署,结合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及时将“九严禁、两坚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党的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以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要求,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当好廉洁从政从教的表率。

通知强调,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和全体纪检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有效破解穿“隐身衣”、变异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严查快处“两节”期间顶风违反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对于“四风”问题突出的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督查。(监察室 张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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