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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经管学院蔡维灿教授被福建省财政厅选聘为福建省会计咨询专家
 
     
 
发布时间:2018-08-05        访问次数:2956

7月24日,福建省财政厅发文《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闽财会〔2018〕3号),我校经济管理学院蔡维灿教授被聘为福建省会计咨询专家(会计理论界专家)。

据悉,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我省会计专业人士更好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在个人自荐、单位审核的基础上,经公开选聘,福建省财政厅共聘请刘用铨等59位同志为福建省会计咨询专家,我校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蔡维灿教授荣列其中。

文件要求,会计理论界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条件有:应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长期从事会计研究,在省内会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或丰富研究成果。咨询专家的权利有:参加相关会议,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就相关会计工作和会计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优先承担会计相关课题的研究;优先获得有关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等。咨询专家的义务有:按时完成省财政厅交办的相关咨询工作;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论坛等各项活动;对国家和我省拟出台的会计法规、制度、政策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配合做好相关宣传、解读和推广等工作;按时完成所承担的会计课题研究,提交高质量报告;按照要求承担保密义务等。(经济管理学院 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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