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工作要求,3月19日党工部组织学习了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教育系统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问题指引》。党工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在充分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党工部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党工部在疫情期间的工作要求:一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安排。1.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2.严格遵守校园封闭管理规定,不随意出入校园,进出校园按照要求进行身份识别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上有需要时积极主动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4.近期不要离开三明,延迟开学期间做好部门值班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做好个人及学生疫情防控工作。1.按照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疫工作,到校值班时要佩戴口罩。2.不隐瞒、不漏报,接触疫情严重区域或者国外归来人员和发现疑似症状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要求做好自我隔离。3.担任班主任的同志,要做好自己所担任班主任班级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摸排相关信息,安抚学生及家长情绪,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强调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前不准私自返校。4.有任课的同志,按照学校要求做好任课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三是要做好疫情舆情宣传工作,不造谣传谣。1.不制造谣言,不散布谣言,不相信谣言,不谎报疫情,不恶意传播恐怖信息。2.不歧视疫情严重区域归来师生。3.及时做好正面舆情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宣传组。4.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党工部 杨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