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旨在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公共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2020年12月1日下午,我校各班认真开展了学习和宣传《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班会。


班会课上,班主任着重从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 交通出行文明行为规范、 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 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公益文明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同学们进行宣传教育,同时,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新规定,班主任向同学们特别宣传了佩戴口罩取餐、不铺张浪费等公共文明行为规范。课上,不少同学表示今后要从小事做起,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提升自身道德素养,用实际行动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