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职教园校区管理处:
经院运动会筹委会研究决定,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将于11月6日至8日召开,为确保本届运动会顺利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竞赛项目做好运动员的选拔与训练,并于2024年10月27日前将参赛学生报名表及教师报名表交体育器材室张晓梅,并发送电子文档至778744351@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
2.请学生处、团委协助做好学生裁判员、工作人员及礼宾员的选拔与训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筹委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
三明医科学院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为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我院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增进各院系之间的团结和交流,丰富新生课余生活,挑选优秀体育人才,选拔、组建代表队参加省运会,特举办本届运动会。
二、竞赛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11月8日
三、竞赛地点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北校区田径场。
四、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分学生(含中专)、教工两大组别
学生:男子甲组、男子乙组(中专生)、女子甲组、女子乙组(中专生);
教工:男子中年、青年组(甲组)、(乙组)、(丙组);
女子中年、青年组(甲组)、(乙组)、(丙组);
说明:教师35周岁(10月31日为准)以下为青年组(丙组),35周岁以上(10月31日为准)为中年组(乙组),50周岁以上(10月31日为准)为甲组。
1.男子甲组竞赛项目:
径赛: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110m(84cm)栏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
特别项目:引体向上
国防体育运动项目:战术基础动作、手榴弹定点投掷
2.女子甲组竞赛项目:
径赛: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100m(78cm)栏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
特别项目:前掷实心球(2kg)
国防体育运动项目:战术基础动作、手榴弹定点投掷
3.男子乙组竞赛项目:
径赛:100米、800米、1500米、4×100m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
4.女子乙组竞赛项目:
径赛:100米、800米、1500米、4×100m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
5.教师竞赛项目:
1)男子组径赛:100m、800m
2)男子组田赛:立定跳远、双手前掷实心球(3kg)、单手前掷沙包
3)女子组径赛:100m、800m
4)女子组田赛:立定跳远、双手前掷实心球(2kg)
5)16×50m男(8人)女(8人)混合迎面接力跑
16×50m男、女混合接力跑特别说明:
机关行政后勤组成二个接力代表队(整合),分别是:机关一队、机关二队。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团学处、监察室、马克思主义学院组成机关一队(院党委书记张松富、副院长余辉文、纪委书记江向荣参加机关一队);教务处、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党工部、宣传部、图书馆、招就办组成机关二队(向红亮院长、赖焕标副院长参加机关二队)。各系单独组队参加接力赛。参加接力赛的教工年龄不限。各代表队主要负责人(1人以上含1人)必须参加本项目比赛,否则加记该单位或部门比赛成绩(时间)5秒。
注意事项:
1.比赛分三组直接进行决赛。交接棒区只有一米,交接棒必须在交接棒区完成,按道次跑,不得抛踢棒,否则判成绩无效。
2.各队比赛时第一棒须女运动员,笫二棒须男运动员后续棒次类推完成。跑最后一棒运动员必须要有明显标识。
3.完成交棒运动员迅速离开比赛区域,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4.各代表队的主要负责人其中一人必须参加接力比赛,因故主要负责人皆不能参加本项目比赛者必须经组委会批准,方可不执行加记该单位或部门比赛成绩(时间)5秒的规定。
五、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详见图书:《田径竞赛规则:2023》人民体育出版社)。
六、报名办法
(一)学生报名办法:
1.竞赛以系为参赛单位组成代表队。
2.竞赛分男子组、女子组两个组别。
3.各系参赛代表队按组别每个竞赛项目限报名人数甲组最多6人,乙组最多4人,甲组运动员不得到乙组报名参赛,乙组运动员可以到甲组报名参赛,不得混合报名。
4.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项目)每个项目限报6人。
5.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经过省高招办批准录取的有正式学
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6.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按弃权论处。
(二)教工报名办法
1.教师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项目)。
2.教师报名工作由各部门工会小组组织安排。
3.教师50周岁以上甲组运动员允许参加乙组的比赛项目。
七、报名时间
各单位于2024年10月27日前将参赛学生报名表及教师报名表交体育器材室张晓梅,并发送电子文档至778744351@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八、计分办法及名次录取
(一)个人名次录取办法
1.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项目,取前8名,按11、9、8、7、6、5、4、3计分。比赛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不执行减1录取。
2.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运动员如单项弃权,则不得参加弃权项之后的任何项目(含接力)比赛。
3.4×100M、4×200M、4×400M接力赛项目名次录取方法同上,积分按22、18、16、14、12计分。教师16×50m男(8人)女(8人)混合迎面接力跑,录取前6名。
4.破省高校大学生乙组最高纪录加20分,破学院纪录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加分一次。
5.大会设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60名,由各系择优推荐组委会确定。
(二)团体总分计算办法
1.团体总分以系为单位计算总分。各系男、女参赛运动员所获得名次积分总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积分相等时,以系各项竞赛取得的第一名人次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此类推。
2.各比赛项目取1至8名,第一名11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第七名4分、第八名3分。集体项目2倍计分。田径比赛项目取1至8名,第一名11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第七名四分、第八名3分。
3.男子乙组、女子乙组成绩只给予个人奖励,积分均不计入团体总分进行排名。
九、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前四名者颁发奖杯及奖金。
2.各比赛项目按规定录取名次。前三名者给予金、银、铜牌奖励,获前八名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方法》评出1支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颁发奖牌及奖金予以奖励。
4.设最佳运动员奖项男、女各1名,设优秀教练员4名。
十、比赛办法
1.运动员不得冒名顶替参加比赛,发现一例扣系部总分20分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资格。
2.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发,运动员须佩戴号码布参赛,号码布统一佩戴胸前,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3.径赛检录在大会指定检录处检录(网球场内),田赛检录在各赛区处检录。请各运动员按赛程规定时间准时检录。
4.径赛提前20分钟开始检录。最后一次检录是赛前10分钟。田赛提前20分钟开始检录。
5.对裁判判定有异议者需在该项比赛结束一小时内写审议报告,由各系系部领导或领队签名后交仲裁组。
6.对无故缺席的参赛运动员(除伤病具有证明者外),每人项次扣团体总分5分。
7.各单位领队或教练须在赛前一小时把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名单报到大会检录处检录并参与现场抽签定道次,各单位参加接力比赛的队员必须统一服装。
8.各代表队派出引导员、旗手各一名并自备团旗一面(自备旗杆)。
9.径赛起跑不执行“零容忍”规则。本组内某位运动员第二次犯规,则直接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10.径赛项目按成绩决定决赛名单,由编排成绩公告组直接安排比赛道次进行决赛。田赛项目取前八名进行后三轮的决赛,如预赛笫八名成绩相同时,选附加赛成绩高的进入决赛。
11.各单位方阵领队旗手与引导员各一名,护旗手两名,需由重大贡献者或表现突出人员担任。
十一、运动员训练比赛安全注意事项
1.运动员赛前训练期间各系项目负责人和体育部部长要加强对运动员进行指导,内容包括:训练计划、比赛要求、饮食安全等方面教育。遵守“安全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
2.运动员在比赛中听从指挥,不违规操作。非运动员在运动会期间,按照指定位置就座,文明观看比赛,不得擅自离开观看场地,严禁非运动员到比赛场地中间观看、接人、带跑,长跑比赛可适当安排指定人员接应。
3.比赛场地内出现摔伤等突发事件,首先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有困难的,由安全保卫人员安排就近急送医系进行救治。
4.比赛时,运动员应按要求穿好比赛服装和鞋子,不穿戴有金属徽章、尖利或硬质物体等,防止意外事故。赛前必须充分做好热身准备,避免运动伤害。
5.比赛场地之外出现突发事件,要立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处理有困难的,须立即向安全保卫人员汇报。
6.比赛期间,非运动员不得进入安全警示范围,不得在跑道上逗留或横穿跑道,不得站在赛区内逗留影响比赛,危及安全。
7.辅导员、班主任要了解运动员身体状况,凡有高血压、心血管疾病及其他不适合参加剧烈运动之疾病的运动员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8.运动会期间全体学生需注意宿舍安全、财物安全、消防安全。
9.运动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遗失、被盗,指定专人看护。
10.各队必须严格遵守比赛的规定,服从竞赛组的安排和裁决,尊重裁判员、运动员和观众。如出现队员打架斗殴,将取消该队员的比赛资格,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11.参赛队员必须准时到场,无故迟到5分钟,则按弃权论处。
十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