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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全省广大师生参与201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7        访问次数:

闽教办人〔2012〕5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由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等媒体组织开展的201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于7月9日正式启动。现就发动全省广大师生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投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候选人名单

1.姜小鹰(福建医科大学)参选编号:25;

2.庄巧真(南靖县奎洋上洋小学)参选编号:26。

二、投票方式

投票方式分为网上投票和报纸投票,公众可选择填写报纸选票、网上投票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

1.网上投票:7月9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果实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从7月9日至7月29日。为方便我省广大师生、群众投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将同步设立专题链接。

2.报纸投票:201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选票见《中国教育报》(7月9日第8版,复印无效),时间从7月9日至7月25日(以邮寄日邮戳为准)。填写完毕后,将选票完整剪下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报(邮编:100082),信封上请注明“楷模推选”字样。

三、相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201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评选推荐工作,让广大教师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过程成为学习楷模、崇尚楷模、争当楷模的过程。本次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请各地、各有关学校将投票方式、网站告知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方便大家投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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