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意义,6月21日上午,药学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会,学习《条例》总则第七、八章内容。组织委员谢秋情同志领学,柯晓燕、徐飞虎、陈靓雯三位同志重点发言,其他同志交流发言。
会上,谢秋情同志带领大家逐章逐条认真学习了《条例》的第七章、第八章,并围绕着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柯晓燕同志作重点发言表示学习《条例》第七章、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基石,它确保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处分”,在党的纪律体系中,廉洁纪律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
徐飞虎同志学习《条例》表示,高校党员教师要加强组织纪律性,首先要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学生、心中有责。其次,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陈靓雯同志学习《条例》后表示,作为高校党员教师,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坚决远离学术不端现象,建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为学生树立榜样,保证校园的风清气正。使我们的校园成为科技的摇篮、学术的沃土,成为国家强盛发展的基石。
通过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认识,坚定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工作化为习惯,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供稿/供图 药学党支部 谌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