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职院委〔2010〕40号
各党支部:
今年6月27日是我市第五个“党员义务奉献日”。为了组织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奉献活动,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展示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应在当日统一组织党员参加各类义务奉献活动。
二、各党支部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组织开展以义务劳动、政策咨询、教学服务等为内容的形式多样的党员义务奉献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增强宗旨意识,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作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职责。
三、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鼓励党员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党支部应将志愿从事义务服务、有相应服务技能的党员组织起来,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可与学校共青团志愿者服务队等其他服务组织结合起来,共同开展活动。
四、建立党员义务奉献活动登记卡。各党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义务奉献活动卡,将党员参加义务奉献活动的情况登记在册。内容包括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证明人等。
五、对参加义务奉献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党员,应当及时给予表扬或表彰。
六、请各党支部按要求认真实施,制定“党员义务奉献日”具体活动方案,方案内容:要求有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地点、服务对象、参加人员、组织领导,请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书面报院党委工作部。
2010年6月18日
主题词:
党建 义务奉献日 通知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
2010年6月18日印
(共印20份)

党员义务奉献活动登记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