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0〕15号)文件(简称“一条例两规定”)。院党委委员叶良茂、洪宪平、陶榕,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系、馆负责人参加学习。
院纪委书记洪宪平以“学习贯彻新条例、推动学校党的工作新发展”为题,从新条例的意义、新旧条例比较等方面组织大家进行学习。洪书记指出,新条例是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规章,对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提高办学治校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全体党员要深刻认识学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深入领会,广泛宣传,扎扎实实加以落实,并把学习新条例与深入学习全教会精神和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与迎评促建和创先争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随后,洪宪平书记组织大家逐条学习了两个《规定》内容。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叶良茂对学习“一条例两规定”作了总结,分析了“一条例两规定” 的出台背景,强调指出,只有基层党组织建设好了,学校整体工作才能推进;全体党员要结合学校当前重要工作深入学习,同时要按照两项规定的特定对象内容,实事求是,不瞒不漏,严格按规定执行。
会议还对支部目标管理责任评估实施细则进行了讨论,对“168”基层党建工作、推优工作、支部立项工作等有关工作作了部署。(办公室 陈锡腾)